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22122122352011123110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法定时限: | -- | 实施主体 | 长沙市民政局 |
主办处室: | 养老服务处 | 监督和投诉电话 | -- |
1、依法办理登记,并经民政部门备案;
2、正式收住老年人一年(含)以上,符合《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2018)》申请等级评定基本要求与条件;
(一)资质条件 1.持有法人登记证书; 2.在区县 (市) 民政部门备案; 3.持有房屋产权证(不动产证)等自有房屋相关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4.有消防许可或备案手续,或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5.提供餐饮服务的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6.内设医疗机构具有医疗执业许可或执业备案证明; 7.使用特种设备的具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8.正式运营满三个月。 (二)面积和床位标准 不同等级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对应满足以下建筑面积和床位标准: 1A 级,建筑面积不少于 200 平方米,床位不少于 2 张; 2A 级,建筑面积不少于 300 平方米,床位不少于 3 张; 3A 级,建筑面积不少于 400 平方米,床位不少于 5 张; 4A 级,建筑面积不少于 500 平方米,床位不少于 10 张; 5A 级,建筑面积不少于 800 平方米,床位不少于 20 张。 建筑面积指单处建筑面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通过资源共享配置的医疗卫生机构、外设厨房、餐厅,不计入面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给老年人休息的躺椅、中医按摩床等可计入床位数。依托养老机构设立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可不设全托床位,但日间照料建筑面积不少于 500 平方米,日托和休息床位不少于 10 张,日间照料功能室不与养老机构功能室重合,日间照料区域相对独立可封闭并有单独出入口。5A 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全托床位不少于 20 张。 (三)服务功能 不同等级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对应满足以下服务功能: 1A 级,至少提供辖区内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巡访服务、日间休息服务、文体娱乐服务; 2A 级,至少提供辖区内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巡访服务、日间休息服务、文体娱乐服务、精神慰藉服务、养老助餐服务; 3A 级,至少提供辖区内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巡访服务、日间休息服务、文体娱乐服务、精神慰藉服务、养老助餐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健康服务、上门服务; 4A 级,至少提供辖区内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巡访服务、日间休息服务、文体娱乐服务、精神慰藉服务、养老助餐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健康服务、上门服务、日间托养、辅具租赁服务; 5A 级,至少提供辖区内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巡访服务、日间休息服务、文体娱乐服务、精神慰藉服务、养老助餐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健康服务、上门服务、日间托养、辅具租赁服务、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以及紧急救援、安全指导、法律咨询等其他服务。
(一)养老机构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设立许可证或备案回执原件及复印件; (二)《等级评定申请表》;下载模板 (三)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自评报告及自评评分表; (四)申请等级评定机构承诺书; (五)养老机构收住老年人一年以上的佐证材料(入住人员花名册、服务协议、收费凭证等); (六)因评定工作需要的其他材料;
(一)服务机构有效资质,包括:法人登记证书、民政备案材料、自有房屋相关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消防安全合格证明、提供餐饮服务的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内设医疗机构的具有医疗执业许可或执业备案证明、使用特种设备的具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二)《等级评定申请表》;下载模板 (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自评报告和自评评分表;
养老服务机构办理标准 | |
依据名称: | 长沙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长沙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
依据文号: | 长民发〔2023〕8号 |
颁布机关: | 长沙市民政局 |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办理标准 | |
依据名称: | 长沙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 |
依据文号: | 长民发〔2022〕41号 |
颁布机关: | 长沙市民政局 |
主办单位:长沙市民政局
承办单位:长沙市民政信息服务中心
咨询热线:0731-8866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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