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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本市户籍老年人
申请方式:
(一)民政部门通过大数据资源局采集形成老年人电子档案,在户籍老年人年满80周岁前2个月,通过市政务短信平台推送高龄老人津贴申请提示短信。老年人短信回复“同意”,视为提出申请;否则视为未提出申请。提出申请后老年人或亲属在“长沙市智慧民政”小程序完善老年人领取高龄津贴的银行卡信息。
(二)符合条件的户籍老年人也可通过“长沙市智慧民政”小程序进行线上申请。
(三)老年人亲属可以协助办理高龄老人津贴申请,社区(村)工作人员应当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现场申请服务。
个体老人办理标准 | |
依据名称: |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 |
依据文号: | 长政办函〔2018〕17号 |
颁布机关: |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个体老人办理标准 | |
依据名称: | 中共湖南市委 长沙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依据文号: | 湘委发〔2021〕14号 |
颁布机关: | 长沙市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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