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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页面: 首页> 居家养老>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申请-办事指南
办理依据及流程
申请条件及方式
申报材料
申请按钮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业务办理项编码 122122122352011123112
行使层级: 市级 法定时限: -- 实施主体 长沙市民政局
主办处室: 养老服务处 监督和投诉电话 --
申请条件及方式
个体老人

1、居住在长沙市的 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长沙市户籍老年人,给予一定补助);

2、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优先保障重点优抚对象中选择居家养老方式的“五老”人员、现有失能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失能老年人家庭;

3、有条件的区县(市) 可结合本地实际,改造范围逐步扩大到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以及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其他困难老年人家庭。

申报材料
个体老人
申请对象身份特征 申请材料
分散供养特困对象(高龄、失能、残疾)
身份证照片/户口本照片/对应证明材料
城乡低保对象(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
身份证照片/户口本照片/对应证明材料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身份证照片/户口本照片/对应证明材料
重点优抚对象
身份证照片/户口本照片/对应证明材料
城乡低保边缘对象
身份证照片/户口本照片/对应证明材料
其他重点
身份证照片/户口本照片/对应证明材料
办理依据
个体老人办理标准
依据名称: 长沙市民政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依据文号: 长民办发〔2023〕16号
颁布机关: 长沙市民政局办公室
办理流程
个体老人
办理依据
个体老人办理标准
依据名称: 长沙市民政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依据文号: 长民办发〔2023〕16号
颁布机关: 长沙市民政局办公室